为促进辖区卫生事业发展,保障社区居民身体健康,解决社区居民“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于2月24日联安社区联合辖区医疗机构(惠爱医院),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建“健康幸福社区”。
(一).提高医疗质量,确保用药安全,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医疗监督以及医务人员资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预防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二).改善服务方式,加强医患沟通,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广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体系,缩短患者门诊,急诊候诊时间,为患者提供及时医疗服务。促使医患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诚信合作、共同战胜疾病;
(三).妥善处置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信访,医疗投诉等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维护正常的医疗和社会秩序。
共建健康幸福社区,惠爱医院免费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以户为单位发放《健康幸福社区》户健卡。其中登记的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到惠爱医院就诊、治疗时均可享受看病治疗等优惠待遇。
服务质量监督保障
凡已办理《健康幸福社区》户健卡的居民及其家庭成员在惠爱医院治疗不满意的,均可到联安社区居委会处投诉,居委会负责监督惠爱医院无条件予以妥善解决。
院领导与联安社区汤书记等同志交换意见
院领导与联安社区汤书记等同志交换意见
共建健康幸福社区协议书签字
共建健康幸福社区协议书签字
【相关附件】
惠爱医院免费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联安社区全体居民含暂住居民)。并以户为单位发放《健康幸福社区》户健卡。户健卡登记的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到惠爱医院就诊、治疗时均可享受如下优惠待遇:
1、住院治疗
1.1在惠爱医院医疗保险住院治疗的资质范围内,凡已依法参加珠海市医疗保险并符合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治疗报销条件的病人,其依法应由个人自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第三方机构代为支付,医保不予支付的自费项目及药品仍由患者全额自付。
1.2未参加珠海市医疗保险的病人在惠爱医院住院治疗的,医保支付内药品费援助15%,其它费用援助20%,医保不予支付的自费项目及药品仍由患者全额自付。
2、门诊治疗
门诊药品费援助15%,其它费用援助20%。
3、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医生”保健制度,形成社区居民与医院的互动
3.1、确定以小区为单元的社区家庭医生,并提供医生的手机或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联系;
3.2免费提供医疗保健咨询;
3.3对特殊病员上门出诊随叫随到并根据需要定期上门护理,免收出诊费;
3.4急诊病人可电话通知医院出车接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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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an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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